作者:陈柯宇 2005-06-20 10:06:08 来自:eNet硅谷动力
据海外报道,由于商标权政策的问题,Mozilla Foundation将面临各大开发社区的置疑。
Mozilla Foundation正遭受Debian开发社区Linux发行部开发人员的置疑,他们很多人认为Mozilla公司官方的商标政策实在是过分保守。Debian开发社区Linux发行部曾发行了一个版本的火狐浏览器。
这些开发人员们所关心的是,Mozilla的商标政策能否允许他们更新软件、开发安全补丁并以“火狐”名称发行新版本浏览器。
很多开发者觉得这种商标管制有背于Debian开发社区契约,该契约让Debian开发社区能够自由开发开放源代码软件。
虽然,Mozilla Foundation发言人Gervase Markham,在发给Debian开发社区的电子邮件中表示,将允许该公司使用火狐标志及其商标名称。几位Debian开发社区开发人员却认为此政策与Debian开发社区契约相抵触。
Debian开发社区Linux发行部也发行其他浏览器,如Ubuntu。
一名开发人员声称,Mozilla Foundation已经违背了“火狐”被定义为免费软件的原则。
开发人员Julien Blache 在发给Debian公司 的电子邮件中说到:“就我看来,Mozilla Foundation真正关心的是市场分额、在免费软件上使用该公司产权。Mozilla Foundation的商标政策在免费软件原则中是不容存在的。”
在Mozilla Foundation发言人Gervase Markham的电子邮件中说到:“Mozilla Foundation之所以愿意让Debian开发社区发行“火狐”产品,是因为我们信任该开发社区的产品质量。Mozilla Foundation的商标政策规定了,我们的行为必须确保该商标必须保持受信赖、高质量、高安全性。”
他还指出,如果其他组织没有遵守质量原则,他们将被Mozilla Foundation商标政策逐出“火狐”行列。
Gervase Markham说道:“我相信,很明显,注册”火狐“商标并不是难以理解而过分的行为。”
虽然Mozilla Foundation坚持其商标使用政策,但是它似乎还没有在德国和澳大利亚注册“火狐”这个商标名称。在美国和英国,Mozilla Foundation虽然已经开始申请该商标,但此申请还在审核之中。
除了免费浏览器,Mozilla Foundation在那些国家都还没有申请到其“雷鸟电子邮件客户端”这个商标。
而且,虽然“火狐”在英国和德国是注册商标,但它也被两家不同的公司—Charlton公司与火狐通讯集团分别所有。在美国,火狐通讯集团已放弃了对此商标注册的申请。
ZDNet澳大利亚分部认为,虽然Mozilla Foundation并不是必须要注册“火狐”商标,但是如果能够成功注册商标,将会在其它法律纠纷中证明该组织对“火狐”商标的所有权。如果不能成功注册商标,所有争论都将指向该商标所有权。
于2003年发表,关于该Mozilla Foundation作品的原始详细说明中说到,美国在线下属公司网景将贡献 “Mozilla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给开发者。然而网景公司仍在美国和英国注册了“Mozilla”及“Mozilla.org”商标。幸好,网景公司 还未在德国和澳大利亚注册该系列商标。
该问题不仅目前仍没得到解决,而且在Debian开发社区被越抄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