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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空间的陷阱》(三~五)


三、信息税


但是,WinTel(美国媒界对微软和Intel的总称)正在进行的对法国乃至世界计算机行业的垄断已经到了不可以再沉默的时候了,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允许我们再醉生梦死。这不仅仅是“明明知道有高水平的产品而宁愿去忍受一个劣质的高科技”:当年消声灭迹的Video 2000和Betamax就比现在的VHS(录像机制式)要优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自己的政府对它们在信息领域的垄断大开绿灯,而从中受益的只有WinTel。我敢肯定只要稍微有点经济头脑的人就知道我想说什么:几年来这个“独裁者”已经成功的在我们身上收取了“垄断税”:用它们绝对优势的地位高价销售,对消费者进行名副其实的敲诈勒索,因为你们只能从它这里买东西。这笔税收的数额巨大,可恶性在于它是偷偷的流出我们欧共体,不仅不创造任何国家财富,而且起到了摧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这个垄断者是怎么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巩固它们的地位,又是怎么样对大家的日常经济生活造成威胁。在计算机这种特殊的领域,此类毫无道德准则的公司对世界所造成的恶果尤其可怕。我们先看看它们的那些“合法”的、讲道理的行为。

四、软件的独特性


我们每购买一个PC,就等于给微软纳了一次税,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先知道下面这个基本事实,计算机科技和其它高科技不同一点是:复制软件的成本费用低廉。一个软件的开发可能很耗经费,但一旦制成,它可以被几块钱一张的光盘所复制,或者从收费日益下降的万联网处下载,其渠道及形式和软件本身的功能、质量毫不相关。只有一个东西的成本是不能忽略的,那就是被称为“载体”的东西。例如厚厚几千页的说明书,几十张磁盘(当您不幸,还不具有光盘系统时)。但是本应该想办法降低这笔成本的软件出版社和发行商,却反过来进攻这块阵地。您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当您从超级市场买回来附有很多软件的PC时,发现没有一个软件是备好完整的说明书的,充起量只有几页解说词。当然您如果愿意,可以自己掏几十、上百块钱从网上把这几千页纸下载打印出来。我甚至还碰到过一个生产手提电脑的著名日本企业(不点出它的名字了)干脆连光盘也不给您,把所有软件都安进硬盘里去了。我只好自己买几十个磁盘,象玩现代乐一样折腾一整天才把它们备好份。我们现在可以说,复制一个软件的成本费对出版商来说几乎是零。

软件的另一个独特性是它的法律权利。粗想一下,其道理无泄可击:象艺术品一样,软件这个错综复杂的、牵撤到千家万户人日常生活的当今“高科技的结晶”,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所有软件工业都自名为“出版社”)。但是您找不到一个法律条文,规定一个软件必须完成某某工作,或拥有某某功能,即便是说明书上白字黑字写清楚的性能它也有权利不保证做到。这种事发生在一本小说或一幅油画作品上还有情可原,对于一个软件就毫无道理了,事实上就是这样:您可以上法庭控告您的下水道工或电工,但您永远没权利去控告微软公司的产品,说它们的东西不遵守生产工序,和说明书吹嘘的功能不符。

更可恶的是,微软对它们的系统给您造成的灾难毫无责任。我们可以再重复说一个例子:如果您儿子因为听了一个摇滚音乐碟子,和您争吵起来,您一怒之下把家里的一个中国明朝的瓷器打碎了,您的确没有任何权利去控告那位歌星。可是如果您存在硬盘里的200M的商业资料被Window95那个臭名昭著的ScanDisk摧毁,您为什么也没有权利去控告微软公司?您完全有能力在任何讲公道的法庭上证明:早在70年代,人类就掌握了必要的技术,并已公布于市,能让您那200M的心血不至于丢失。而使用该技术的AT&T公司的Unix系统的原程序不是被你们微软买下了么?反过来,您完全有理由起诉您的电灯安装公司,他们把电线埋进你家的木制墙柱子里去了(欧洲认为这样安装法是非法行为)。

如果您的软件出自于一个周末抽空在自己家车库里编写程序的工程师之手,这两个独特性还有情可原。事情却发生在这个经费达到天文数字、横跨欧美大陆之超级企业身上。这种“外交豁免权”对那些小型的软件出版商没多大用处。所有大型工业企业可以责令他们完成规定的指令,按劳取酬,按罪惩罚。但这些保障对于一个普通消费者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是不可能得到的,微软这种冠冕堂皇的“出版社”可以在几个星期里让您倒闭关门。

和刚才那个火车上遇到的年轻人一样,我们开始感觉到在这花红酒绿的虚拟世界的后面,还着有不可告人的阴暗一面。这个被称为盖世绝伦的慈善公司,这个自许为站在世界科技和自由贸易主义颠峰的软件厂家,和我们的印象中的那个圣诞老人有点不一样了。我们现在只是在微软这颗星球的阴暗面走了一小段,更“精采”的还在后头。

五、硬件生产者落入圈套


微软的垄断地位还帮助它节省了各种商业费用,例如技术谘询、销售和售后服务。您总想:虽然微软没有义务帮你把系统安装好,但为了保住市场,它应该主动帮您这个忙吧?您不必为微软担心,它早就想好对策了,我把Window95的用户协议文本载录出一段:

    6.技术谘询。微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没有义务提供任何技术谘询,
      用户可以向计算机生产商请求帮助。

天衣无缝,对不对?它把所有任务都退给计算机生产商,后者虽然和“ScanDisk”、系统崩溃、硬盘摧毁这些悲剧毫无关系,但却不得不在经济上承受其后果。(我可是略知一二:为了在我的那个日本产的手提电脑上安装Window95,我给这个公司打了好几次电话,上面没点它的名,这回也不点了)如果Window95不霸占着垄断地位,电脑厂商难到会同意这样的条款出现?

对于那些销售渠道的商人来说,同样是这样。硬件生产者、机器组装者和卖给我们机器的人都要从自己腰包里掏钱:他们得付劳动力,在您的机器上预安装Window95。我们还能找到更绝的一招:从网上购买Window95。这真是天才想出来的,您交软件钱,交电话通讯费去下载(看看现在的Office所占空间您就知道这是一笔交小的支出),把出版商销售软件的费用降为真正的零法郎零生丁!您还在疑问,为什么美国有些议员建议对电子网络贸易不征税,这就是原因!

总结一下:如果我叫微软,而且只因为我叫微软,我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向您出售任何东西,没有人可以起诉我的软件的质量次劣,正因为这点,我也不必把精力用来改进我的产品,而我的每个软件的消售所需经费却是个零,我的价钱却可以上扬。硬件都在不断的大幅度的降价,而微软的东西只有微弱的下调,新版本出来时还可能涨价。95年的Window95起始价800法郎到了现在成了1270法郎。我做的是彻头彻尾的无本万利的生意。

现在就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普通百姓对计算机一窍不通,那么这些大企业、国家机构、传播媒界等等人才济济的地方,为什么他们不使用自己的权利,拒绝选择微软的东西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一味的怪罪于哪些在报纸、杂志上卖狗皮膏药的骗子们,虽然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该打个手电筒在微软这个巨大的商业结构的后面阴暗处好好看一看,就能发现它有许多行为是非法的!遗憾的是在我们法国这么多传播媒体里没有人站出来揭发这些,有的只是不疼不痒的批评文章,根本无法引起国家决策人员的注意,这才是真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