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3 日 Microsoft 对於 Source Code 的授权表达了它的立场,Mundie 指出了商业软件公司藉此分享程序码的各种缺点与优点。
我描述了微软的分享程序码哲学,一种使商业公司与其顾客和合作夥伴分享程序码,却又能支撑业界关於智慧财产权的两全其美的方法,我在此厘清一些 Shared Source 与 Open Source 的不同之处。
针对我的论述已产生许多不同的反应,我想要的便是一个对於智慧财产权及软件业的积极讨论,显然它已经产生。
但这不只是学术议题而已,商业软件工业是世界经济的主要驱动力,在这个业界里就有一百三十五万的从业人员,并且每年产生一千七百五十亿的总收入。
这样的商业软件模式是有迹可循的,并且是许多国家经济成长的关键,它也推动了每个经济层面的生产力与效率,当大家都从中享受到了其所带来的财富後 PC 时代中的资讯与其他相关商业活动才变得可能。
公司可以因为他们对於不同的客户与商业需求而进行的研究与发展来选择保护或放弃他们的智慧财产权,美国商务部在一项名为 '国际科学与科技' 的报告中提到 "Innovation relies on a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s in which the government invests in long-rang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in mechanisms to promote private-sector risk-taking and investment."
我们相信其中的一个机制就是智慧财产权,如果没有了它,就没有了创新与健全的软件工业,近 50 年来,公营与私营之间的合作已经显示 : 当智慧财产权有所保护时,发明者的努力是有所回报的,甚者,技术是经济成长及未来的合作、投资与发明三者彼此之间产生循环的保障。
在我的演说中,我并不质疑 Open Source 软件模式在市场中可以与对手竞争的权利,重点在於模式的选择权 -公司与个人应该有选择的权力,我们支持这点。我所呼吁过其真正出问题的地方就是所谓的版权模式,许多 opens source 产品所共同使用的授权模式 :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 将我们的智慧财产权的观念给翻转了过来,我看到 GPL 与许多稳固的商业模式之间产生的冲突根本就是故意的,这其中的某些部份是导因於 GPL 高度的不确定性,而这不确定性就是导入商业中会发生的风险
我认为 GPL 意图要建立一个强固的软件社群,代价就是牺牲了强固的商业软件模式,那就是为什麽 Linus Torvalds 上周说了这句话 : "你绝对没办法靠卖 Linux 来赚大钱的"
这并不表示在 GPL 之下,厂商无法发现赚钱的生意模式,我们尚未看到许多这类的厂商崛起,但也许未来会有,然而近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找出一个可行的商业模式是有困难的,根据 ZDNET 新闻表示,Caldera System 的执行长 Ransom Love 自己也认同了微软先前所说的 GPL 在商业发展上并不合理的。
到底 GPL 出了什麽问题呢 ? 简单地说,它限制了点子的流通性以及将好点子变成好产品的努力。
Alfred North Whitehead,一个知名的英国出版商,逻辑学家与数学家,观察到 : "把一个单纯的科学想法视为因需要而做出的发明是个极大的错误,所以,把这想法拿起来用就是了。新方法的元素之一就是在科学点子与最终产品之间建立一个桥梁,这就是一个突破後者困境的过程,一个训练有素的过程。
换言之,每一次重要的科学发现都伴随著一连串的资讯与实验数据,并且将会导致新理论的验证,反驳或是改进。为了帮助实现这个过程,不论是版权或是专利保护都无法萃取出理论的点子。事实上它原本就是如此。
著名的发明家如 Alexander Graham Bell,Thomas Edison 以及 Henry Ford 等人都是非常成功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能够使用财源,管理以及对市场的了解来将他们的发明变成独特,实际而且有用的产品,可以说,创造与发明都是产品推展中所必需的,而他们都与基础理论与发现同等重要,而这些基础理论与发现则是商业应用变得可行的第一步。
在比较商业软件模式与 Open Source 软件模式时,请先仔细看看他们的基础所形成的商业计画与授权结构,相较之後的结论就是商业软件模式本身足以支撑真实的经济成长。智慧所形成的资本已经成为(未来也将会持续下去)软件工业的内核价值(其他产业亦同)。保存这项资产,并且对其持续活化进行投资,终将让每个人都受益。
摘自:http://linuxfab.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