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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en Moglen预言:新版通用公共授权(简称GPL)将可获得广泛地使用


  开放源代码法律专家Eben Moglen预言,即将推出的新版通用公共授权(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GPL),将可获得广泛地使用。

  Moglen 23日在旧金山开放源代码商业大会(Open Source Business Conference)表示:我预测在GPL 3推出的第一年内,目前未使用GPL的各方将开始大规模采用。其范围将包括数十种可自由选择任何授权,但目前采用非公共版权(copyleft)授权的重要商业性软件开发计划。

  Copyleft一词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创办人Richard Stallman所创,代表使用GPL之个人或组织必须以公开方式发行和修改其软件。某些较宽松的开放源代码授权,如Apache License,允许开放源代码软件私下进行变更,以便进一步与专有软件结合。

  曾任IBM程序设计师,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的Moglen,一路监督GPL的修改过程。他即将辞去自由软件基金会法律顾问一职,但仍活跃于另一个组织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

  GPL 3的初稿引发若干重要人士的强烈反对,包括Linux核心领导人Linus Torvalds。但最近公布的第三个草案较无人置喙,Moglen也看好其前景。他表示:我们还剩四周就完工了,针对重大和主要的改变也已获得共识。大家都同样辛苦,事情就该如此,但我们会一起完成。

  拟定新版的GPL就像编写开放源代码软件,需要集结众人之力,彼此合作无间。Moglen说:每个人都在同一条船上,失败的后果将会相当深远广泛,大家别无选择地必须分享所有的构想,并寻求妥协和共存。

  Moglen指出,GPL有促使开放源代码软件击败微软主导地位的力量。他说:GPL拉下垄断者的时间正迅速迫近。他表示,微软的套装、专有软件抹去了硬件商与服务商的利润,没有人能成功地计算微软对世界造成的伤害,那个数字太大了。

  Stallman一度考虑但被拒绝的GPL 3条款是针对网络服务软件的变更机制。根据 GPL 2,仅修改但不发行软件的实体,得不公开其修改内容,即使该软件被网络应用服务商用作服务之一。GPL 3将沿用这项规定。Moglen说:个人取得服务的权利,不同于个人以计划主体之名取得软件的权利。

  Google就是在内部及对外服务上广泛使用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公司之一,他们曾公开某些变更,如针对MySQL数据库的变更。Moglen说,自由与开放源代码运动界会持续施压,确保这类公司不滥用这项特权。

  Moglen说:如果你要保护本身的商业模式,你必须是大环境里的模范公民。如果你退缩,政治压力将升高,压缩你的权利,以维护其它每个人的权利。一切有赖于Google本身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