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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下的mv命令使用详解

  用户可以使用mv命令来为文件或目录改名或将文件由一个目录移入另一个目录中。该命令如同MSDOS下的ren和move的组合。    语法:mv [选项] 源文件或目录 目标文件或目录    说明:视mv命令中第二个参数类型的不同(是目标文件还是目标目录),mv命令将文件重命名或将其移至一个新的目录中。当第二个参数类型是文件时,mv命令完成文件重命名,此时,源文件只能有一个(也可以是源目录名),它将所给的源文件或目录重命名为给定的目标文件名。当第二个参数是已存在的目录名称时,源文件或目录参数可以有多个,mv命令将各参数指定的源文件均移至目标目录中。在跨文件系统移动文件时,mv先拷贝,再将原有文件删除,而链至该文件的链接也将丢失。    命令中各选项的含义为:    - I 交互方式操作。如果mv操作将导致对已存在的目标文件的覆盖,此时系统询问是否重写,要求用户回答y或n,这样可以避免误覆盖文件。    - f 禁止交互操作。在mv操作要覆盖某已有的目标文件时不给任何指示,指定此选项后,i选项将不再起作用。    如果所给目标文件(不是目录)已存在,此时该文件的内容将被新文件覆盖。为防止用户用mv命令破坏另一个文件,使用mv命令移动文件时,最好使用i选项。    rm命令    用户可以用rm命令删除不需要的文件。该命令的功能为删除一个目录中的一个或多个文件或目录,它也可以将某个目录及其下的所有文件及子目录均删除。对于链接文件,只是断开了链接,原文件保持不变。    rm命令的一般形式为:    rm [选项] 文件…    如果没有使用- r选项,则rm不会删除目录。    该命令的各选项含义如下:    - f 忽略不存在的文件,从不给出提示。    - r 指示rm将参数中列出的全部目录和子目录均递归地删除。    - i 进行交互式删除。    使用rm命令要小心。因为一旦文件被删除,它是不能被恢复的。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使用i选项来逐个确认要删除的文件。如果用户输入y,文件将被删除。如果输入任何其他东西,文件则不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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