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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nai LeMay
2005-10-13 10:55 AM
一家澳大利亚Linux团体代表Linus Torvalds注册Linux为商标的努力遭到拒绝。
管理机构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认为“Linux”一词缺乏充分的显著性和特殊性,不能作为商标存在,因而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申请的目的在于防止别的公司将Linux占为己有,而且别的公司必须向Linux商标协会(Linux Mark Institute)-- 由Linux创始人Linus Torvalds建立的全球机构 — 支付版税才能将其用于商业用途。
在8月31日致Torvalds代理律师,珀斯的Jeremy Malcolm的信中,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官员Andrew Paul Lowe称:“你们客户的商标必须符合《商标法》才可注册,商标必须有‘内在的独特的市场适应能力’。”
“也就是说,商标不能是其他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在进行正常交易时要用到的名词。”
但是,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发现,别的商家在交易时很有可能也要用到Linux一词。
信中还要求Malcolm为其代表Torvalds一事提供证明。
“我们还不清楚提出申请的Jeremy Malcolm先生以何种方式获得授权,是否有资格代表Lunus Torvalds提出申请,”该机构称。
申请书引用Wikipedia和Google两个例子来支持其要求,但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否定了这些例子。“Wikipedia百科全书的解释表明‘Linux是一种计算机操作系统而且是其核心…’,这表明该词的普通属性大于其商标属性。”
“另外,Google的搜索表明Linux是一个互联网上的常用名词,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还因为该申请与当地已有的商标相似为由而拒绝了此项申请。例如:出版社IDG拥有LinuxWorld商标。(如果Linux被定为商标)消费者会由此认为与这些商标相关的服务都由同一机构提供的。
Malcolm拒绝就此决定发表评论,表示要与客户进行协商。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最初将9月7日定为提交进一步申请的最后期限,但这一期限已经延后。
澳大利亚Linux组织主席Jonathan Oxen告诉澳大利亚ZDNET说,该机构将就是否继续申请,以及是否每月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支付100美元一事征询会员的意见。
Oxer称澳大利亚Linux组织执行委员会支持继续申请过程,尽管申请成功的可能性相当小。
但最终,申请遭拒绝可能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我认为,如果澳大利亚Linux组织不能注册Linux为商标,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做得到了。”
“我们的目的是保证Linux这一名字得到合理的使用。如果(任何人)都不能将其注册为商标,那么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Oxer说。
澳大利亚Linux组织的另一目的在于防止Linux这一名字遭到误用,该组织正考虑要求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提供一项书面声明,指出别的组织都不能注册该名字为商标。
责任编辑:邢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