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是1989年由Richard Stallman为GNU自由操作系统项目创建的,GPL实际上是一种十分流行的许可证,授权许可包括Linux操作系统、MySQL AB数据库和Samba文件与打印服务器项目在内的自由和开放源码软件(FOSS)。最近的一次全面修订是在1991年完成,GPL给予用户自由学习、复制、修改、再使用、分享和再发行软件的权力。
自由软件基金会今年一月发布了GPLv3的第一版草案,其中关于软件专利授权和数字版权管理(DRM)的许可证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这两项草案规定中的一项,是要求那些拥有专利和与同行企业交叉授权许可证的大型软件经销商,保护使用他们应用程序的“下游用户”不受潜在侵权索赔诉讼的威胁。另一项规定是防止经GPL授权许可的软件被用于数字版权管理的复制保护软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