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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版GPLv3授权反观软件行业变迁


  历经18个月来不时激烈的论辩,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终于发布第三版通用公共授权(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3),以因应近年来软

  件业的变迁。

  GPL是一份影响甚大的法律授权文件,文中阐述了自由软件与开原码软件运动的精神。但自从FSF创办人兼会长Richard Stallman十六年前发布第二版GPL以来,软件业变化甚巨。其中最大的改变是:自由软件与开原码程序设计运动风起云涌,已从原本局限于学术、法律和哲学范畴的小众运动,转型成商业运算业中的一股强大势力。

  最新版授权书的一大热烈支持者包括:蓝色巨人IBM、主要Linux销售商Red Hat与 Novell,以及开原码数据库销售商MySQL。

  IBM开放系统开发副总裁Dan Frye说:“IBM将遵循GPL 3的规定。我们会告诉客户,GPL 3对我们来说是OK的。如同任何取得共识的过程,总是无法事事如你所愿。但我们的意见已被听见。最后出炉的版本,绝对是商业上可行的授权文件。”

  新授权书的全文可上FSF网站的GNU(Gnu's Not Unix)区阅览。GNU是Stallman在1983年宣布的计划,目的是打造一个类似Unix、但不像专属软件那般受拘束的操作系统。后来,Linux核心(kernel)计划--采用GPL 2授权--与GNU结合,产生Linux操作系统,如今已广泛用于服务器,成为微软Windows与Unix的强大竞争对手。

  随着Linux广受欢迎,受GPL授权条件影响者不计其数,所以各方七嘴八舌地对GPL3表示意见。FSF征询各界的建议后,将其中许多意见汇整起来,供委员会参考,进而敲定出最新的GPL3版本。

  FSF执行总监Peter Brown发表声明说:“不同的团体,都有机会就自由软件社群今天面对的各种重要议题,寻求共识。”这个最后的版本,与一个月前发布的最末版草案大致相同。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最重要的一项GPL计划--Linux核心计划--会不会采用新版授权书。Linux核心领导人Linus Torvalds已表明,他偏好旧版的GPL 2。

  GPL在开原码领域使用普及。总计采用GPL授权模式的软件开发计划,已超过三万件,在Freshmeat网站追踪的开原码计划中,所占的比率约66%。

  做了哪些改变?

  最新版授权书未更改GPL的核心观念,也就是:凡是受GPL管理的计划,其基本原始码都可供任何人检视、修改或再传布。不过,凡是修改和再传布该软件者,都必须公开自己做了哪些改变。

  另外,最新版授权还附加几项新条款:

  这一版授权附带明确的专利许可,意思是任何贡献软件给GPL计划者,都连带把适用该软件的专利授予GPL永久使用,而且不收权利金。

  另有一项条款,阻止未来再签订类似Novell与微软所签的那种合约。该合约让微软销售Novell Suse Linux Enterprise Server的优惠券,所以客户不必担心会吃上侵犯微软专利权的官司。但在GPL 3里,FSF指称,所有的GPL软件使用者都将受惠于Novell与微软的协议。FSF授权法令遵循工程师Brett Smith说:“如果你透过安排,对向你买软件的人提供专利保护,那个保护的范围就自动扩及任何领受该软件的人,不论他们是用什么方法取得该软件。”

  一项“反TiVo化”条款(anti-tivoization)。这项条款的用意,是确定倘若某装置内含GPL软件,则装置所有人可以更改那项软件。TiVo个人录像装置使用Linux,有人主张明文规定,倘若装置所有人修改软件,就不适用,但FSF表示反对。FSF最近在草案中对这项条款轻描淡写,但这项条款至今仍是Torvalds反对GPL 3的一大理由。

  另一项与先前草案不同的明显改变,是某个条款本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要求用GPL3软件提供网络服务者,公开内部对软件做的改变。但后来基金会打消这个念头,但FSF仍在持续监督这个问题,特别是Google的例子。Google采用许多开原码计划,如果提供网络服务者滥用开原码软件授予的权利,可能产生令人不乐见的后果。

  FSF表示,从周五起依照GPL3释出15种GNU软件组件,其余的GNU软件也将在数月内跟进。

  Hunton & Willams律师事务所智财权律师James Harvey说,对软件开发者来说,GPL 3必须好好消化一番;但对于开原码软件用户来说,GPL 3不久就会变成例行公事,“久而久之就习惯了”。